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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夏後,又到了整形美容的旺季,台北市衛生局7月起將全面清查醫療院所的市招廣告,如違反醫療法相關規定,將處以5萬~25萬元罰鍰。台北市衛生局醫護管理處長劉越萍表示,醫療廣告指的是利用傳播媒體或其他方法,宣傳醫療業務,以達招徠患者前來就醫的目的。常見的市招醫療廣告有大型市招、T霸、帆布、平面雜 誌、報紙、宣傳單張、廣播、電視及網際網路等。

劉越萍說,一般診所的市招常出現4種違規型態,一是刊登診所的登記事項與主管機關核准不一致,廣告內容也不實,比如主管機關核准的是某某診所、西醫一般科,市招卻刊登為某某醫美診所、執業科別整形外科。

二是刊登宣稱就醫就贈送各種好處,像是禮品、折扣、彩券、健康禮券、醫療服務、免費兌換券等,常見的有「單次療程原價八折,再買一送一」。

三是強調最高級及排名等敘述性名詞,或類似聳動用語,比如「本院最新引進某國某某公司研發的3D電腦某某系統」、「採用全球第一品牌」及「首創某某技術」等。

四是刊登國內尚未使用的醫療技術,或是宣稱施行尚未經核准的人體試驗,比如脂肪幹細胞療法。

劉越萍表示,醫學美容科技日新月異,儀器替代率也高,醫療院所以低價促銷,常隱藏許多危機。衛生局請台灣美容外科醫學會理事長吳瑞星教導民眾挑選醫美診所三要訣:「要檢視其開業執照」、「要檢視醫師訓練資格」、「要主動詢問醫療儀器仿單說明」,如此才不會花錢又傷身。

 

〈新聞來源:2012/06/27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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