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蘇位榮、詹建富/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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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審判長李英豪到台大醫院健檢,醫師說膽囊有息肉;台大醫院肝膽外科醫師胡瑞恆建議開刀摘除膽囊,術後發現膽囊沒息肉。李英豪怒告五名醫師業務過失重傷害,求償九百萬元。
李英豪做過麵包師父,苦讀考上司法官;審理力霸掏空案痛罵官員包庇,同事形容他作風強悍、嫉惡如仇。經此事件,李英豪昨天說,他堅決反對醫療除罪化;如果發生醫療疏失,醫師都免負刑責,醫療疏失問題將層出不窮。
台大發言人譚慶鼎昨天表示,這起案件的關鍵是醫病雙方對於「膽囊息肉」的認知差異;台大醫院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感嘆:「外科如果動輒被告,以後就只有請菲律賓醫師來開刀了。」
譚慶鼎表示,不論膽囊內壁的突出物成分為何,從術後病理檢查發現,李英豪有慢性膽囊炎及細砂型膽囊結石,膽囊確有切除必要;而且該案送請醫療鑑定,也判定台大診斷沒有瑕疵。
李英豪說,他從一九九八年起每年到台大醫院健康檢查,第一年做完超音波掃描,醫師就說他的膽囊有一顆息肉。二○○八年十月的例行檢查,息肉都存在,當時的健檢醫師賴祐平建議他半年後再追蹤。
二○○九年四月,他掛胡瑞恆的門診,胡看了半年前的健檢報告,問診不到二分鐘就決定開刀;術後回診,胡竟說膽囊無息肉,但有慢性發炎,應該是誤診了。他因為被割掉膽囊,現在一吃肉就拉肚子,生活品質受到嚴重影響。
李英豪認為,胡瑞恆僅憑半年前的健康檢查報告,沒有再以先進核磁共振或電腦斷層掃描確認就動刀;過去十一年幫他健檢的四名醫師,也沒有以先進儀器檢驗,均屬重大醫療疏失。
法院本周二開庭,胡瑞恆改口稱李英豪的膽囊有息肉,必須切除。李英豪氣得說,絕對告到底。法院擇期再開庭。
案件在「醫聲論壇」引起回響。有醫師說,「今後台灣每一檯刀,哪怕是割雞眼都要做磁振造影」;也有人說,「外科醫師拿走法官的膽?法官也拿走外科醫師的膽」;「很快的,外科醫師會跑光了」。
〈新聞來源:2012/06/08 聯合報〉